根據有關城鄉規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我單位對當事人李艷在清遠市廣州后花園觀湖居獨立式住宅41號未經城鄉規劃部門批準擅自建設一間木質結構玻璃房的行為作出《限期拆除告知書》及《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因無法以其他方式送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有關規定,現將《限期拆除告知書》(城區城執拆告〔2023〕97號)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城區城執行聽〔2023〕100號)公告送達。
李艷應自發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清遠市清城區石角鎮北環路國土所門前領取《限期拆除告知書》(城區城執拆告〔2023〕97號)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城區城執行聽〔2023〕100號),逾期即視為送達。
附件:《限期拆除告知書》《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送達名單
清遠市清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3年8月10日
?。撓档刂罚呵暹h市清城區石角鎮北環路國土所門前,聯系電話:0763-3207629)
附件:《限期拆除告知書》《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送達名單
序號 | 當事人 | 違法事實 | 處理依據及處理決定 | 公告送達文書編號 |
1 | 李艷 | 當事人未經城鄉規劃部門批準擅自在清遠市廣州后花園觀湖居獨立式住宅41號建設一間木質結構玻璃房,該玻璃房長約5米,寬約5米,高約3米,建筑面積約25平方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擬對當事人作出十五日內自行拆除上述違法建設的決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可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日內提出陳述、申辯意見。逾期未陳述、申辯的,視為當事人放棄陳述、申辯權利。 | 城區城執拆告〔2023〕97號 |
當事人未經城鄉規劃部門批準擅自在清遠市廣州后花園觀湖居獨立式住宅41號建設一間木質結構玻璃房,該玻璃房長約5米,寬約5米,高約3米,建筑面積約25平方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本機關擬對當事人作出限期十五日內自行拆除上述違法建設的決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當事人有權要求舉行聽證。如當事人要求聽證,應當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機關提出申請。逾期不申請聽證的,視為當事人放棄聽證權利。 | 城區城執行聽〔2023〕1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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